端维所刘林律师代理的一起环境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开庭审理
18722018-08-30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上午,端维律师刘林律师代理的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诉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一审程序,在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原告江苏腾源环保有限公司认为被告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吊销原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无事实依据、行政处罚证程序严重违法、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行政复议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不当,为此,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决定。
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三十日当天法庭调查未能结束,人民法院决定于九月六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